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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府办发[2008]62号木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狂犬病防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5-07 07:49:00 来源:中国木里

 

 

 

 

 

 

木府办发[2008]62

 

 

木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县狂犬病防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工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犬只管理,严防狂犬病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木里县2008年狂犬病防制实施方案》印发经你们,请认真落实,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00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木里县2008年狂犬病防制实施方案

 

狂犬病俗称“疯狗症”、“恐水病”,是一种人畜共患的自然疫源性疾病,目前没有特效治疗方法,一旦发病,死亡率100%。根据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凉府办函「2007225号),凉山州人民政府狂犬病防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犬只管理整顿加强狂犬病防制工作的通知》(凉府狂防办发「20084号)文件精神,为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和控制狂犬病在我县的传播、流行,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本着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搞好狂犬病防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狂犬病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立即行动起来,共同做好狂犬病防制工作。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狂犬病是一种具有危害严重的人畜共患传染病,潜伏期长,发病死亡率高,对人畜危害大。时值春季,正是狂犬病高发期,我县犬只数量大、分散,免疫率极低、散放现象严重等实际情况,客观上存在狂犬病发病的严重隐患。对此,各部门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从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出发,高度重视狂犬病的防制工作,充分认识做好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突出重点,防治结合,全力控制狂犬病疫病发生及流行。

三、加强宣传,发动群众

通过广播电视,张贴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狂犬病危害,防制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群众对犬只管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消除部分群众或养犬户的抵触情绪,提高养犬户规范养犬、合法养犬和主动为犬只免疫的自觉性,坚决抵制损害公共利益、扰乱公共秩序,危害他人的养犬行为;宣传狂犬病防治及狂犬病暴露者正确处理和治疗伤口的重要性,提高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宣传狂犬病防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群众的参与意识,号召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整治工作,形成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

四、明确职责,落实措施

各部门要认真分析当前我县犬只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狂犬病防治的严峻形势,做到思想统一、认识统一、工作同步。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制工作责任制,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尽其能、紧密配合。联防联控,有效控制狂犬病的发生。

职责

(一)狂犬病领导小组。全面贯彻国家和省州有关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政策、法令和法规;研究制订预防控制规划、方案和措施,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开展狂犬病防治工作。

(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所在区域预防控制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犬只登记、统计和日常管理,适时组织捕杀狂犬、恶犬、流浪犬和违章饲养犬;负责狂犬病疫点的处理;严肃查处违章养犬;负责所在区域狂犬病宣传教育工作。

(三)公安部门。负责对城市犬只的管理,对畜牧部门登记的犬只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犬只发放准养证;查处违章养犬,组织城管、畜牧等部门捕杀恶犬、狂犬、流浪犬、违章饲养犬和非法进入公共场所的犬只;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

(四)畜牧兽医部门。负责兽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对城乡的养犬进行犬只的预防接种、登记和发放“家犬免疫证”,对犬类狂犬病疫情进行监测。

(五)卫生部门。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注射以及病人的抢救治疗和人类狂犬病疫情监测工作,加强对医务人员培训,提高狂犬病的救治水平。同时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我县除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外的单位和个人销售人用狂犬病疫苗案件进行坚决查处。

(六)药品监督部门。负责做好人用狂犬疫苗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强化人用狂犬疫苗及抗血清供销渠道的管理,做好人用狂犬疫苗及抗血清不良反应的监测工作。

(七)工商部门。负责对市场犬类交易的管理,坚决查处未检疫犬类上市交易。

(八)城管部门。负责对城区内养犬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负责查处养犬破坏城市环境卫生、滋扰他人的事件;配合协助公安部门捕杀狂犬、恶犬、流浪犬和违章饲养犬。

(九)教育部门。在有关部门指导下,在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狂犬病预防控制知识宣传教育,举办狂犬病预防控制知识讲座,向师生普及狂犬病预防控制知识。

(十)财政部门。督促相关部门将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经费纳入部门预算并监督经费使用。

(十一)宣传部门。加大狂犬病危害、犬只管理与免疫、犬伤处理等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防治狂犬病的意识和能力。

五、整治工作的范围,步骤及时间要求

(一)范围:县城区及29个乡镇。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410430):宣传、动员、告知阶段。

第二阶段(51531):犬只办证、预防接种阶段。

第三阶段(51930):开展流浪犬、无证犬、病犬的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工作,同期开展犬只后续办证及查漏补种;期间由县狂防办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检查。

第四阶段(10月)各部门组织自查、评估,并上报自查总结。

第五阶段(11月)接受州狂防办对我县狂防工作的全面检查。

 

 

 

 

 

 

 

 

 

 

 

主题词:疫病  狂犬病  防治  通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人武部,纪委,法院,检察

院。

木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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