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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控制我省农产品肥料污染的指导意见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8-21 01:51:42 来源:
 我省是一个肥料消费大省,2000年化肥使用总量已达213万吨(有效成分计)。但品种结构不合理,比例严重失调,有机肥料投入偏少,微量元素缺乏,部分肥料有害物质含量超标,严重污染了土壤和农产品。因此,加强肥料污染控制是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重要措施。
  一、控制肥料污染的指导思想
  根据全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要求,以实现生态、社会和经济三大效益同步提高为目标,以提高耕地质量为基础,以提高施肥技术、装备水平为手段,开展技物结合、配套服务,重点推广平衡施肥技术,合理调控施肥总量、调整施肥结构、改进施肥方法,提高肥料利用率和土壤肥力;以加强质量标准和监测体系为保障,严格肥料管理,确保肥料质量,实现从土壤质量、生产过程、肥料市场到产品质量四个环节的全过程监控,加大无公害施肥技术研究开发力度,提高科技含量,促进无公害农产品的发展。
  二、控制肥料污染的目标
  力争3-5年时间,通过严格的管理、技术推广和全程监控,在蔬菜、水果、茶叶等集中产区,平衡施肥技术到位率达到95%以上,严格控制肥料质量、氮肥用量,把农产品中硝酸盐、重金属含量控制在许可范围以内。
  三、控制肥料污染和措施
  (一)合理施用化肥
  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要严格控制化肥的投入,特别是氮肥数量。在用量较高的地方和田块,应实行降氮、稳磷、补钾;在化肥用量中等的地方和田块,可采取稳氮、补磷、增钾的施肥模式。力争将现有N、P2O5、K2O的施用比例调整到1:0.4-0.5:0.3-0.4。化肥施用要重底早追,控制氮肥的追施时间。一般来讲,蔬菜不得在收获前8天,果树类作物不得在收获前20天,粮食作物不得在收获前15天追施氮肥及其他叶面肥,防止农产品中销酸盐及重金属含量超标。要根据土壤和作物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应的化肥产品进行合理施用,蔬菜、水果等经济作物应不施含氮化肥。
  (二)增施有机肥
  充分利用当地的有机肥资源,大力推广有机肥科学积造技术,增加有机肥料的用量。发展无公害粮油生产,有机肥亩应达到2500公斤以上,经济作物要达到3500公斤以上,有机肥提供的养分总量的30-50%。人畜粪水、绿肥、秸秆等新鲜有机肥,施用前应经过腐熟处理,以免产生有毒有害物质,影响作物生长。严禁使用生活垃圾、污泥等有机物及其加工的有机肥料。畜禽养殖场的粪便、农作物秸杆应专业化、工厂化加工处理,制造成优质商品的有机肥,用于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改善土壤理化性状,培肥地力,降低污染,提高农产品品质。
  (三)有针对性施用微肥
  作物对微量元素需要量很少,但在养分平衡中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当缺乏某种微量元素时,作物会出现一些不良症状,造成较大幅度减产和品质下降,如缺锌土壤种植玉米、水稻等作物,每亩施硫酸锌肥0.5-1公斤;缺硼土壤种植油菜、棉花等作物,可施用硼施0.5-1公斤;缺铁果园可喷施有机络合铁肥,能缓解果树黄化现象;缺硼果园施用硼肥,可明显提高果实甜度。对于微量元素缺乏不十分明显的土壤,所种作物尤其是经济作物,选择对路的优质的微量元素叶面肥,在作物生长苗期或生长中期喷1-3次,可防治缺素症状的发生,提高农产品内在质量。
  (四)大力推广平衡施肥技术
  各级农业部门要把平衡施肥技术作为生产无公害农产品控制肥料污染的首要技术。要从土壤养分测试、肥效田间试验、科学配方配肥、施肥技术指导等环节入手,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养分管理数据库和施肥专家咨询系统,以测试监测为手段,完善与其配套的"测土-配方-供肥-技术指导"一条龙服务。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要力求做到"五统一":统一取样测土、统一科学配方、统一供肥、统一质量监控、统一施肥指导。要充分发挥农业配肥站的作用,切实把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办成平衡施肥的示范片、展示片。
  (五)加强肥料的使用管理
  各地农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338-2001《无公害农产品肥料使用准则》,健全检测体系,运用检测手段,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全过程进行监测,实现标准化管理;要建立技术信息公布制度,定期公布适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优质肥料推荐产品和禁用肥料产品,引导生产者正确选用肥料。同时,加大力度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肥料的行为、保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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