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白碉乡简介
白碉——木里藏族自治县辖乡。1953年设白碉乡,1972年改公社,1984年建白碉苗族乡,位于县境东南部,距县城81公里。面积382.6平方公里,人口0.6万。辖白碉、呷米坪、阳山、洞龙沟4个村委会,26个村民小组。境内居住有汉族、藏族、彝族、苗族、蒙古族、回族、布依族7种民族,其中苗族占43%。农业主产玉米、马铃薯、水稻;畜牧业以山羊、黄牛、牦牛为主;盛产柑橘、核桃、花椒等。
二、乡党委政府职能职责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议、命令、决定。
2、坚持依法行政,推行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3、科学制定本乡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优化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各项事业发展努力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4、建立健全农村社会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市场监督,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促进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
5、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术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6、做大、做强畜牧业,狠抓种草养畜工作,努力实现户户有围栏草场,并全面落实牲畜疫病防疫工作,加快强制免疫进度,确保免疫密度、免疫质量,突出抓好畜产品销售工作,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7、加强群众工作,切实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抓好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农业、林业、畜牧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以及劳动保障、环境保护、乡村规划等社会服务管理,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8、强化法律援助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病有所医、穷有所保、老有所养、弱有所助”,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农村。
9、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处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做好群众信访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10、强化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加快道路交通、水利水电等方面的重点工程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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